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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时定于4月12日所有串友们聚会,请大家务必发表意见!

本主题由 十虎 于 2008-4-12 12:24 解除置顶

回复 15楼 的帖子

好啊~ 谢谢支持 电话在群里面我会留给你的~
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对右手,右手对左手究竟应该享有怎样的权利,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义务.
其实他们本就是一个整体,因彼此的存在而存在,因彼此的快乐而快乐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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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群?我只有串主群.
每个人说的话貌似都很有道理呢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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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的,谢谢,我现在只在串门子天津时尚社区群里呢,原来加的聚会群被踢了,我其实加就是为了参加聚会.聊天也聊,可能有时候不多,现在这个千万别踢了啊,呵呵,我还是习惯看群公告发的聚会信息,通过公告再找到论坛.
我相信:用心,真心,开心,所以生命像鲜花一样盛开!"周华健,妙旋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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